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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須知

一、退換貨條件

  1. 商品不符:訂購商品與實際收到商品不符
  2. 商品瑕疵:商品收到後明顯毀損或瑕疵
  3. 其他個人因素:喜好不符或買錯商品等

 

二、冷凍漁貨類

生鮮食品售出後不接受退換貨,若是運送過程中造成的商品毀損不在此限。

 


三、退換貨注意事項

  1. 常溫食品/商品須退換貨,請於7日內來電或以email聯繫我們
  2. 瑕疵商品退換貨請於發現瑕疵後立即拍照並聯繫我們。
  3. 商品經開封後不得退換貨。
  4. 請務必保留原始包裝及發票,退換貨需寄回。


四、聯絡資訊

枋客客好市集 0917-166-577


[email protecte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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